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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被侵害权益的手法有:1、尽量发小一点的图片;2、照片加明显水印;3、4、5、大家自己想。。。
6月23日,在北京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内,人们在被雨水冲刷的台阶上行走。新华社发
网友随手拍 被新华社“相中”
摄于陶然亭 被百余家媒体刊登 作者仅得一份稿酬
前几天,网友拍摄的一张“陶然亭地铁站”的照片红透大江南北。
这张照片不但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而且成为了次日国内多家报纸的一版主图。
此片的作者是一位普通网友,虽然瞬间走红网络,但成为网络红人的他些小郁闷。
原来,新华社刊发该片后,约130家媒体转发,但目前他本人却只收到了中国日报社的500元稿酬。
网友随手拍 一小时转发4000多次
日前,一个小女孩被母亲牵着涉水进入陶然亭地铁站,一名普通网友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瞬间。
此照片一经上传到网络就得到网友的疯狂转载,仅仅一个小时就被转载了4000多次,目前转发量已达到36643次。而这张照片的“红”远不局限在网络上。
6月24日,这张“红片”占据了《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多家报纸的一版主图位置,央视及东方卫视中也出现了这张照片。据新华社不完全统计,截至记者发稿,这张照片的正规媒体采用数量已经超过130家。
作者非专业 照片偶然得之
这张照片的作者名叫杨迪,今年23岁,在美国读硕士,目前回北京度假。6月23日,他正巧坐地铁去接一位美国同学。
他在陶然亭站下车时,不知外面的情况。想从陶然亭站D口出站时发现电梯已经停运,抬着行李的他俩发现已然出不去了。
杨迪说,他平时并不喜欢拍照,但那天看着瞬间漫到小腿的积水,便顺手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那个往下走的小女孩儿按了下快门。
1) 已收中国日报社的费用,摄影者已经充分维护相关权利
2) 中国日报社登出后再经转载,摄影者没有必须获得报酬的权利,但拥有署名权
3) 网络转载中往往第2项权利也没了
4) 新闻照片的时效性很重要,真要等都齐全了,雨早停了。那时照片毫无意义可言。
这个你错了,中国日报只有自己一家的使用权。其他人转载其实就是剽窃。
一经发表,有些知识产权就不再受到保护了。
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我觉得收钱的媒体都应该给钱吧,报纸、网站官方神马的,那一小时的4K多次多数都是网友自己转的,也不卖钱也不赚点击率的,没啥可计较的。
是啊,姐,啥时候给我设计一个拉轰的水印吧!
是啊,太不公平了
如果是我,能得500就会很高兴,因为这本来就是意外所得,还有,我的作品能给很多人传递一个信息,就有它的价值,但这个价值不是我创造的。个人认为,无论何时产出和回报的比例都要合理,特别反感谋取暴利的人。
同意
照片很多情况下并不能谋取暴利,而是在被剥削。
如果自愿,当然无可厚非。 如果是商业行为,那他就该有合理的回报。
高人见解独到,
要先看看人家愿不愿意买….
可以转载,但要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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