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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被侵害权益的手法有:1、尽量发小一点的图片;2、照片加明显水印;3、4、5、大家自己想。。。
6月23日,在北京地铁4号线陶然亭站内,人们在被雨水冲刷的台阶上行走。新华社发
网友随手拍 被新华社“相中”
摄于陶然亭 被百余家媒体刊登 作者仅得一份稿酬
前几天,网友拍摄的一张“陶然亭地铁站”的照片红透大江南北。
这张照片不但在网络上被疯狂转载,而且成为了次日国内多家报纸的一版主图。
此片的作者是一位普通网友,虽然瞬间走红网络,但成为网络红人的他些小郁闷。
原来,新华社刊发该片后,约130家媒体转发,但目前他本人却只收到了中国日报社的500元稿酬。
网友随手拍 一小时转发4000多次
日前,一个小女孩被母亲牵着涉水进入陶然亭地铁站,一名普通网友用手机记录下了这一瞬间。
此照片一经上传到网络就得到网友的疯狂转载,仅仅一个小时就被转载了4000多次,目前转发量已达到36643次。而这张照片的“红”远不局限在网络上。
6月24日,这张“红片”占据了《南方都市报》等国内多家报纸的一版主图位置,央视及东方卫视中也出现了这张照片。据新华社不完全统计,截至记者发稿,这张照片的正规媒体采用数量已经超过130家。
作者非专业 照片偶然得之
这张照片的作者名叫杨迪,今年23岁,在美国读硕士,目前回北京度假。6月23日,他正巧坐地铁去接一位美国同学。
他在陶然亭站下车时,不知外面的情况。想从陶然亭站D口出站时发现电梯已经停运,抬着行李的他俩发现已然出不去了。
杨迪说,他平时并不喜欢拍照,但那天看着瞬间漫到小腿的积水,便顺手拿出了自己的手机,对着那个往下走的小女孩儿按了下快门。
注意看,网站自己的东西就禁止别人转载。可他们却乱转别人的。
版权意识大家都比较淡薄啊
活在中国的悲哀,版权啊版权
此报道说明,好的照片在于内容,而不在于是用什么高档相机拍摄的。对烧器材的同志们很有教育意义。
正解。。
另外,这是一则新闻照片,它的存在价值和艺术性肯定和其他类别图片没有太多可比性,所以对摄影器材的要求就不是很高了。之前就有很多新闻图片是当时在场的群众用手机拍的,也能发在报纸杂志上,这些是跟新闻的第一现场和及时性分不开的。
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这个权益有时还真不容易,毕竟大多人并不是去赚取稿费之类,但版权的确需要国家的法律形式明确
据之前经验(人家找上门来,乖乖协商给钱),大致是这样:
1、如果原作者与一家媒体签署独家,只得一份稿酬,5百是他,5万也是他,看双方怎么谈。。
2、如像此作者是在网上发布的,他完全可以一家一家的找媒体要钱。。因为国内媒体一般都会以实效问题转发不去确定作者,可以之后按图片稿费惯例付款,作者多少都能得到些报酬,如果作者不满意,还可以起诉,一般会调解,(侵权有点难听,新闻公益图片嘛)
3、但一定会拿到钱的,只要你找上门,最重要是能举证你的确是原拍摄者。
未付稿酬、未经许可的都是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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