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很多旅游线路都是驴友们开辟出来的。一些景点原来可能是穷山恶水,是驴友们背着包探险,踩出来一条又一条经典的线路,再由驴友在论坛上发帖撰写攻略、游记,将其广为传播,后来被景区发现,才开发成为旅游景点。
郑州资深驴友“非法吴”举例说,2001年秋天,他与郑州的几位驴友前去河南鲁山县探路,最终在经常上山采药的山民带路下,成功地探出了一条具有一定难度、强度的全程水潭不断的环线,因景区内水潭众多.驴友们给它取名叫做“珍珠潭”。这条线路很快成为河南驴友们的经典线路,无数新驴友经过它的洗礼,走向成熟,变得稳健,很多驴友最难忘的事也诞生于此,是一个能勾起驴友们无数回忆的地方。如夸,这个地方也成景点了。驴友们认为,很多景区是在驴友的宣传、培养下逐渐扩大影响,这才引起当地政府的重视,以及开发者的关注,开发者或投资商见有利可图,于是铺路架桥,建大门造宾馆,开发成可以吸纳旅行社游客的普通景医,然后将驴友拒之门外。驴友“非法吴”感叹:“如夸的景区越来越多,越圈越大,驴友们能走的路越来越少,翻山越岭还是无路可走,碰到景区的界就是所谓的逃票,能心理平衡吗?”
一位驴友曾这样愤然盎帖质问:“假如徐霞客在世,他还能轻松地走遍祖国山川吗?也许翻不了两座山,他就得被盘查得只剩裤衩l”但景医管理者则认为,商品社会中景区投入就得要求经济回报,门票只是一方面,另一方面景区更在乎的是驴友及整个景区的安全。对于驴友提出的不满与质疑,,可南某景区管委会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认为,对驴友查票,是根据管委会安排对私自进入景区者例行的检查,如果大家都像驴友一样不买票,景区还怎么发展?景区在开发上投入了大量资金,不可能提供无偿服务。国内一家景区负责人曾对驴友认真地进行过研究,他得出的结论是,驴友群体是户外运动发展到一定程度演变成的松散型联盟,很容易带来不安全因素。这几年,那些出来探险、登山,结果被困在山中甚至出现伤亡的事故有很多起。尽管景医认为驴友进山没有买票出了事景区不用负责,但最后还得从人道主义立场去援救。河南嵩山景区管委会一位工作人员举例说:“前几年,一个浙江驴友来景区登山,结果摔死了,景区出于人道主义立场赔了一万多元,家长不依不饶,觉得赔得少,还告上了法庭,你说景区冤不冤?”在景区管委会看来,驴友进山给景区带来的不仅仅是经济上的流失,更重要的是安全管理上的难处。平常都说是权责划分对等,但驴友不承担买票的责任,却要景区承担救援义务,有失公允。
面对驴友和旅游区之间的“战争”,郑州大学旅游管理学院副院长龙京红教授尽管特殊,但毕竟是旅游者,景区对他们收费肯定是合法的。至于驴友们举例“徐霞客在世”.徐霞客是旅行,和现代社会的旅游不是一个概念,徐霞客那个年代还没有旅游市场的概念,而现在的旅游提供的是一个市场化的产品。在古代,资源是无主的,现代社会资源是被授权开发的。河南某律师事务所的李华律师认为,发现景区和开发景区是两个概念,景区开发者只要是合法得到了开发权,他就有权收费,毕竞对景区的先期投入不是一个小数。作为景区经营者,他要追求商业利益。根据法律精神来看,景区对辖匠内的交通、游览、治安、安垒负有法定职责,也就是说,不管购票与否,只要进人景区,景区都应承担一定的安全殳务。
至于一些驴友质疑当地村民进入景区不收费,而驴友要收费,因为前者是生活需求,后者是消费需求。还有,驴友作为一个特殊旅游者,专走无人路线或者险僻路线,如果出事,景区是否承担安垒职责呢?对此,法学专家认为,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中有点难以界定,景区对一些无人线路或险僻路线,只要挂出牌子进行警示,如果驴友明知有警示还要进去,那出了事就责任自负,但在现实中,这种情况很难认定,景区不可能在每条路上都挂上警示牌,何况有的线路景区都未必知道,那是驴友们自己走出来的。管理部门也很无奈,有些景区推出的旅游年证耐于松散的驴友团体而言吸引力也不大,景区坦言对驴友目前没有更好的解决办法。
如此,驴友与景区之间的“战争”仍在持续,这或许是旅游产业发展过程中的必然阵痛,一方是规模化产业化的景医,一方是自由松散的出行团体,不对称性必然会产生摩擦,问题究竞如何解决,还需要进一步研究摸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