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公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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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果-沐沐

伸出手,这个鲜活的生命就能得以延续

 

“生死时刻,爱心急行”--

 

伸出手,这个鲜活的生命就能得以延续

 

    16岁的山东男孩吕鹏,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不幸的吕鹏却幸运的在8月中旬找到了配型;医生说,20天内做手术是最佳的时期,并且有90%的希望可以治愈,吕鹏的体质非常好,现在病情也比较稳定,早一天做手术,成功的几率会更大。现在只要凑齐手术费,这个孩子就可以继续活下去,否则随时都会面临死亡,即使靠化疗,也最多只有一年半的生命。

 

    这是一场善良与疾病的抗争,你是这个孩子继续活下去的希望!!

    这场“夺命战”,不比汶川地震、玉树地震,不比舟曲泥石流,可怜的吕鹏只有靠大家的善良才可能把命从“鬼门关”夺回来,请伸出援助之手吧!帮帮这个可怜的孩子吧!只要我们大家都伸出援手,这个孩子的命就有救了。

 

    虽然我们都看了太多的世态炎凉,看了太多这样受着病魔折磨死去的人们,也经历了许多次的捐款、捐物;可是,不要因为次数的增加,而放弃善良;因为还有90%的希望,我们就有理由继续坚持!

 

    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就当作是为我们的来世积德,普通一顿饭的费用可能就是吕鹏的生存的希望,呼吁呼吁我们身边的人们吧,希望大家一起宣传吕鹏的事情,让更多的好心人知道,让大家的爱一起来拯救这个花季少年。

 

 

 

北京晚报 报道 16岁白血病男孩苦盼救命钱

http://bjwb.bjd.com.cn/html/2010-07/21/content_297905.htm

网易 转载

http://news.163.com/10/0721/15/6C4KJ8R600014AEE.html

人民网 转载

http://edu.people.com.cn/GB/12218366.html

贾玲--新笑声客栈爱心专场链接

http://www.kukouxiangsheng.com/show.asp?id=236

 

 

 

 

http://tuan.517huwai.com/ 爱心募捐团购!!!

 

请大家转给更多的好心人!!!!

 

 

小果-沐沐发表于2010-08-31 1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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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淌
    强
    I_DO

    必须支持

     

    水水

    微笑沐沐,支持你。

    小兵
    微笑
    旅人

    遨游说得有道理,建议把大家的捐款直接交给医院,让医院开发票。

      小果-沐沐
      医院是不接受零散的捐款的,只能是大家一起汇总后交给医院,作为吕鹏的治疗费用。
    桃子
    支持沐沐,今天早上我看到北青报的报道了。希望吕鹏能早日康复。对了那个团购网址是多少?
      小果-沐沐
      http://tuan.517huwai.com/  爱心捐款: “生死时刻,爱心急行” – 让我们献出一份爱心,让罹患白血病的16岁男孩,吕鹏,有机会进行手术,重燃生的希望!
      星空
      感谢桃子,非常非常感谢!
    雪人

    一,这是件好事。

     

    二,可以讨论但没必要争吵,也没必要讥讽贬低他人。

     

    三,术业有专攻,闻到有先后。 鼓励大家平和的表达自己的观点。

     

    四,很多情况,我们缺少的不是专业能力与知识,而是一天天被消磨的感动和热情,当一切看起来是那么的自然甚至漠然,那么周围的世界其实已经是另外一个样子了。

     

    五, 请带有谦卑的观察你的朋友,即使是在517的茶馆。 我们都是在山岭中穿行时大方坦荡的人,不吝啬在山上递给别人一杯热水,分享一个西瓜。 

    希望在生活的其他角落,也能这样的真诚友好。。。

     

     

     

     

      马可
      说的真好!
      琨玉河

      是这么回事儿。

      马可
      从十点09分开始,淡定了
      山民(欧蓝德)
      客观专业评论!强握手
    清逸阳光
    感悟人生呀!
    马可

    动辄以真理自居的人,好高大,好伟岸。大家都来膜拜真理哥吧!!!

    我想说:(此处隐去不雅用语),沐沐不过是想和大家一起,尽自己的力量,帮助一个需要帮助的人,为什么就引来那么多的唧唧歪歪呢。

    您没有勇气捐献骨髓,幸好世上还有勇敢的人(不止一个),勇敢地站出来为吕鹏做配型。就算这里捐了钱的爱心人都统统没有勇气去捐献骨髓,那,我们还是有去敬仰英雄的权利的吧?!您是懦夫,就一定要证明这里所有愿意伸出友爱之手的人也统统都是懦夫吗?这样您才感觉自己不是那是可怜,会好受一点,是吗?

    我们承认,个人或网站募捐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但是就此认定它“不合法”甚至“违法”,是否就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有司法实践个案呢?就算您是专业人士,就算您是法律人士,这样的判断,我也暂时难以苟同。

    还有,就算您碰巧说出了真理,也可以用比较好听的方式说来听吧,一定要说的刺耳难听才是真理吗?

    趾高气傲,居高临下,以专业人士自居,好为人师,甚至以真理自居......好多的“恶”德。

    直到今天晚上某个时辰之前,我都告诉自己,温和,淡定,宽厚,感恩(甚至他只是在这个帖子里看帖,讨论,哪里是有不同的意见)。不要在这样的一个帖子里,分了募捐组织者的精力。可现在,真的让人难以隐忍。

    对不起,沐沐妹妹,在你这个帖里说了这么些不淡定的话。最后要跟你说:加油!

     

      山民(欧蓝德)

      哈,有意思,首先我没说自己的话是真理,请您适当的提高一下自己的理解能力!

       

      其次,说真话总比说大话强!我敢说,我没勇气,那么您呢?富有爱心的伟大人士,您敢说您有勇气吗???

       

      如果有,可以让遨游同学给您介绍几位可怜的小朋友,您和他们匹配一下,一年献一次,就可以拯救一条生命,当我在-新闻联播上,看到对您的采访时,我会景仰您的勇气!

       

      我胆子小,献骨髓就算了,但以前经常献血,而且是义务的.后来不献了,一是因为岁数大了,想多活几年.但最重要的是觉得自己义务献血,想帮助别人,最后却被医院拿去卖高价,背离了我的初衷!

       

      记得第一次献血是出差到香港.当时被献血车上的一行文字所深深感染,至今记忆尤深:一腔热血助他人,一片爱心好精神!

       

      现在看来,这些话放在咱们这里全是放屁!应改成:一腔热血献公仆,吃喝嫖赌还不知足!

      山民(欧蓝德)

      明确的告诉你,捐钱是最容易做的事情.我敢评良心说,我将来把自己所有的财产都捐了,你敢吗?

       

      这次我也捐了一点小钱,但并不能改变我对事情的看法!

      山民(欧蓝德)

      还有,不用假装很有修养,又是隐忍,又是隐去多少个字的,那憋的多难受呀!把想说的都说出来,才是男子汉所为!

       

      这点我就比你强,既然敢把非主流的思想发在公开场合,就不怕挨骂,对吗,朋友!

      山民(欧蓝德)

      最后问一句:您的回帖是不是代表您有捐献骨髓的意向,而发的报名贴呢?

       

      要是,我可以帮助您联系捐赠对象,哈哈!

      马可

      是不是什么意向,请您睁大眼好好读读帖,再问问题!

      马可

      不怕挨骂,找骂,是您的自由。

      悉听尊便!

      山民(欧蓝德)

      奥,闹了半天,又是个沽名钓玉,只会练嘴的!

      马可

      您要捐出您全部的家产,甚至是您的生命,都跟其他人没有关系。是您个人的选择。

      您做善事,别人尊重您,敬仰您。但您没有权利问别人敢不敢捐什么。别人的选择,跟您没有一毛钱关系。

      山民(欧蓝德)

      哈哈,我是看你说的慷慨激昂,以为遇到了救世高人,出于崇敬才有此一问!

       

      没想到是个比我还俗的!

      马可

      还有,有一点和您有同感,关于献血。

      我也不愿意献血,理由跟您差不多。有次回家,听说老家一个地级市的血站站长,小小的科级干部,贪污一千多万,真是吸血鬼啊。

      我想,大部分人的善心和热情都有,比如南京爆炸,有那么多人甚至是外地人,直接跑到医院献血,因为他们觉得他们献出的血,可以救助到他们能感知到的特定人群,而不是被人拿来卖钱。

      被人卖了,还帮人数钱的感觉,不好!

      马可

      您高抬了。没有人愿意跟您比!

      山民(欧蓝德)
      这点咱们有共识!握手
      山民(欧蓝德)
      这种话说的很没水平,我也是普通人,没什么可比性,但我至少明白,普通人说普通话,别说大话!
      琨玉河

      鸡同鸭讲啊,咱不说了,咱做咱的,谁爱说啥说啥。做这事儿之前,就知道会面对各种压力了,不过是帖子里一点不同声音而已,既然是论坛,不能不让大家说话,爱听咱就听,不爱听就当是空气。

      我们不会自己能做到什么就要求别人都得做到什么,不然就看不起别人。所以更不会要求大家都和我们的想法一样。谁爱怎么表达怎么想都随他们大小便吧。

      省下时间精力做事。

      马可
      看不惯你们在辛辛苦苦帮助别人,还有人在说是不是为了沽名钓誉,帮得了一个帮得了一万么,这样象乞讨一样得来的生的机会是不是有生命的尊严。。。P话。
      山民(欧蓝德)

      谁是什么人自己心里最清楚!

       

      别自动对号!

    山民(欧蓝德)

    反正我自认没有这个勇气!

    山民(欧蓝德)

    真理说起来有时很难听!

     

    再冒着被拍砖的危险问各位爱心人士一句:如果现在那个孩子需要捐骨髓,而不是钱,请问哪位爱心人士能勇敢的站出来,在我这里报个名!

     

    大家只是捐了一点小钱,没必要义愤填庸的批评说真话的人!

    波菜
    10块钱很少,但希望孩子能好起来。
      小果-沐沐
      积少成多,如果每个人都出十块钱,孩子就有救了。
    随心所欲
    怎么捐交给谁
      小果-沐沐
       
      http://tuan.517huwai.com/  爱心捐款: “生死时刻,爱心急行” – 让我们献出一份爱心,让罹患白血病的16岁男孩,吕鹏,有机会进行手术,重燃生的希望!
    漠北

    网银过期 没支付宝怎么办哪~

    去了趟银行,告知不能再开网银了

     

      漠北
      怎么没人答复啊~
      517团购

      网银过期,为什么不能再开通网银?  实在没有办法,可以让朋友代为在线付款。

      漠北
      银行答复是只能开一个网银,不能再开,要不就注销,之前绑定的银行卡是在山东青岛办理的,早不知到放哪去了,也没办法注销了...
      漠北

      回头,我再跟沐沐联系下吧.
    517团购

    谢谢大家善意提醒网站募捐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网站已经在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且已找到合适的途径,就是与第三方慈善机构合作。

     

    各种方案中,最差的也就是把钱都捐到中华慈善总会,“中华慈善总会”会将款项全数打到吕鹏的医院,用于吕鹏的手术及冶疗费用,介时517网站将监督打款过程,并公示医院出具的收款收据;而517团购平台则需向中华慈善总会支付3%的管理费。

     

    谢谢遨游等人的提醒还有大家的讨论,尤其谢谢Anny帮忙联系各种慈善机构,国内不少机构需要高达20%的捐款管理费,非常感谢Anny如此高效地联系到了管理费较低的慈善机构,甚至可能争取到无管理费的慈善机构。

     

    517团购平台愿意承担3%的慈善结构管理费,这将使得这次“爱心募捐团购”师出有名,没有任何法律风险,也让大家放心、安心。

      小果-沐沐
      强谢谢517网站与anny的无私帮助。谢谢!!!
      琨玉河
      真是好消息。
      飘落の寒冰
      呵呵。不错,517的办事效率很高。
      马可

      谢谢。这就是我们愿意依赖的517平台!

      跟头

      517的快速反应令人动心

      个人意见,517专注于建设好交流平台本身比较好,尽量避免介入捐赠等具体事务,这些最好依托专门机构。

      从法理上来说,不介入具体事务,没有利益关联,这个信息平台才能保证公信力,值得信赖

       

      wuyusheng无语声

      赞517,赞沐沐,赞anny~~~~

       

      鼓掌鼓掌鼓掌

    马可

    既然有人提到法律问题,我在网上搜到一篇文章,帖到这里,供参考。

    http://zt.ngocn.info/512-2/2.html

     

    警惕救灾募捐中的法律风险   作者: 汉 轲

     

            四川汶川地震,牵动全国、全球华人乃至全世界的心。来自全国各地、世界各地的捐助也纷至沓来。

       在现代社会的和谐发展与不断进展中,法律显然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不可或缺的角色。因此,对于一场灾难之后的募捐、救济,法律也不会缺席。

        实际上,基于职业上的敏感,在这场灾难来临之初,我就在思考在募捐过程中以及募捐到的大量款物管理势必涉及到诸多法律问题。比如,怎样的募捐才是符合现行法律要求的?募捐过程中有哪些法律风险?募捐后的款物如何管理?如何制约、规范和监督相关单位和人员对救灾资金、物资的合理使用,以确保真正做到"善款善用、专款专用"?但是,基于法律问题本身带来的沉重和黑色属性,在救灾募捐之初,我几乎不想谈这个问题,甚至早有媒体就这个问题采访我时,我也不愿多谈。我是担心在全国上下抗震救灾的热情形势下,谈这个问题会与整体气氛不协调。

        然而,时至今日,随着震后相关工作的有序开展,由抗震救灾引发的募捐也更加趋于长期和稳定;而且,震后相关的法律问题日益凸显,因救灾募捐衍生的相关法律问题已经初露端倪,因此,现在,可以让我们结合新近发生的几个案例,好好思考一下:关于救灾募捐,会涉及到哪些法律问题?在救灾募捐过程中,将会遭遇和面对哪些法律风险?

     

    ● 牛博网的银行募捐账号

       牛博网是一个由个人发端创办的开放式博客平台。

       面对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大地震,5月13日,牛博网对外公布了一整套详细的募款方案。此次募捐公布了支付宝、PayPal、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等多个账户,户名均是为地震募捐的牛博网所属的老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CEO黄斌。不到一周,这个为汶川地震募捐而开设的账号里已募集了30多万元。

       然而,时隔一周之后, 5月17日,牛博网的创办人罗永浩发现为汶川地震募捐的建设银行账号被冻结了。事后得知,5月18日,建行四川省分行保卫部向成都市公安局反映,有人在网上公布私人账号,接受社会对四川汶川地震的灾区捐款。同时,建行方面冻结了牛博网在建行的募捐账号。5月21日,经过多方沟通和说明,牛博网地震赈灾募捐账号冻结事件得到解决:建行四川省分行已将该账号解冻。

       而实际上,对于募捐帐号冻结风波,牛博网在募捐之初,早有预料。牛博网在募款之初就定下规矩:"万一牛博网的募捐活动被叫停,请大家千万不要气馁,不要抱怨,不要为了"左粪""右粪"问题吵架骂娘,大家也可以再想别的办法做实事。而届时最坏的结果无非两个:    一、善款转给官方慈善组织;二、善款退还捐助人。"

       不过,不管怎样,牛博网的帐号风波总算最终可以解决。但其中折射出的问题却仍然值得我们思考:究竟谁有权进行募捐?在目前的中国法律背景下,怎样进行募捐才是合法的?

    我们不妨从三个位阶的规定来梳理一下我国目前关于募捐中的政策规范:

        首先,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对于公益事业捐赠,有以下两种非营利社会组织可以依法直接接受捐赠:

    1、依法成立的,以发展公益事业为宗旨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社会团体。

    2、依法成立的,从事公益事业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教育机构、科学研究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公共文化机构、社会公共体育机构和社会福利机构等。

        不过,该法并没有对哪些机构或者哪些人可以向不确定的公众募捐以及如何募捐作出规定。

        其次,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基金会分为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公募基金会)和不得面向公众募捐的基金会(以下简称非公募基金会)。公募基金会组织募捐,应当向社会公布募得资金后拟开展的公益活动和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

        最后,按照民政部在2008年4月28日发布的《救灾捐赠管理办法》规定,该办法适用于发生自然灾害时,救灾募捐主体开展募捐活动,以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救灾捐赠受赠人捐赠财产,用于支援灾区、帮助灾民的活动。这里,该本办法所称的"救灾募捐主体"即是指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具有救灾宗旨的公募基金会。

        因此,依照上述规定,我们可以明确知悉的是,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组织募捐活动,而非公募基金会不可以面向公众进行募捐。而至于在基金会定义范畴之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否可以组织募捐,你可以理解为当然更不可以组织募捐,当然也可以理解为在上述规定中并未涉及。

        综合上述规定来看,牛博网在募捐之初的顾虑和担心的确并不是多余的。一方面,如果严格依照目前的规定来看,牛博网的确不具备法定的募捐资质;另一方面,在灾难面前,如何看待社会民众自发组织的募捐活动,无疑成为现实对既有规定的检验和拷问。

        从字面上看,《基金会管理条例》规定了公募基金会具有向社会募捐的法定资质;而民《救灾捐赠管理办法》则认为其适用"救灾募捐主体"也仅为公募基金会。但就现行的法律来看,对社会公众自发募捐活动的确认和规范性规定,的确有所缺失和有待完善。或许正因为如此,灾难发生时,面对社会民众的自发的募捐行为,如果套用上述规定,显然就是不合法、不合规的--虽然这种"套用"显然也是不直接的、带有推理性质的;而如果说上述规定不适用对社会民众自发的募捐活动,却又的确找不到直接的法律依据。

        面对社会民众自发的募捐活动因法律缺位带来的尴尬处境,在让热心募捐的社会各界"惴惴不安"的同时,面对灾难中的急需受助的同胞,我们是否可以因募捐组织者地位的合法性带来的"法律风险"而袖手旁观?

     

    ● 乞讨者的捐款爱心

       在南京,一个60岁左右、衣衫褴褛的乞丐将乞讨得来的100多元钱塞进了募捐箱。面对大家的惊疑,老人一直说:"灾区的人比我更困难,他们的生命都受到威胁,不容易啊!"一名保安说:"老人常在附近乞讨,平时很少吃到什么好东西,没想到一下子就捐出这么多......"

      面对乞丐将自己向他人乞讨来的钱进行捐款,舆论中各种声音中更是褒贬不一。而现代发达的信息传播洪流中,对于各个角度的声音,也随之更有不同的赞扬与批判。

       肯定者认为,连乞丐都来捐款,可见中华民族团结一心,对灾区同胞的心血相连;同时,也是对某些拥有不菲收入的单位或个人不捐款、少捐款的一种讽刺,面对遭受苦难的同胞而无动于衷,让他们在道德上汗颜,在心灵上遭受谴责。

      然而,面对这种意见,马上也招致了强烈的反对意见。有人认为,不要说拿乞丐来类比其他收入较多的人本身,就是对乞讨者人格上的不尊重;而且,乞丐老人纳捐的事迹即使值得肯定,也一定要旗帜鲜明地反对,不能去向社会推广!效仿!因为如是这样,同某些学校高调向中小学生组织捐款一样,无异于是一种改头换面的道德抢劫行为!

       反对者还认为,这次汶川大地震中高官巨富等被批评为做袖手旁观者正说明了一个典型的社会现象:一方面某些利益团体无视自身所应担负的社会责任,另一方面却又鼓励弱势群体举尽全力捐款而无视其生存窘境,那么,在如今国难当头之时,乞丐这一弱势群体却已然成为道德的花瓶,供那些更多捐助能力强过乞丐的人漠然欣赏。

       与肯定者持有大量拥趸不同,对于乞丐捐款持否定意见的代表人物是一些"专家"。有专家认为,乞丐将其向其他人乞讨来的钱再次对外捐出,无异于一种公民个人实施的"募捐行为"。根据现行规定,是不允许个人向社会公众募捐的(事实上,现行规定中并无禁止个人募捐的规定,有关规定只是认定了公募基金会可以进行募捐,并未对其他单位或个人是否可以募捐作出直接规定),因此,乞丐的"募捐"涉嫌违法。

      "专家"此说一出,自然引来更多激烈的反对。反对者认为,根本就是这些所谓的"专家"一厢情愿第将乞丐的乞讨行为擅自定义为"组织募捐活动"。而事实上,乞丐老人连续8天四处讨钱,从事的还是以前的乞讨行为,区别只不过是:在此特殊时期,乞丐老人将这连续8天乞讨得来的钱全部捐给了有关组织,而不是像之前一样全部留作自己生存生活之用。乞丐老人的行为没有扯虎皮拉大旗,打着抗震救灾的名义向路人讨要钱财,并且乞丐老人乞讨得来的钱全部捐给了募捐组织。所以说,乞丐老人的乞讨还是一般意义上的民事行为,并不是专家所谓的"从事募捐组织活动",更谈不上涉嫌非法募捐,这种乞讨行为并不为法律所禁止。

    反对者还提出,如果说乞丐行为涉嫌违法的话,那么,阿里巴巴的群主马云号召商户捐款,很多商户都捐款了,最后是以马云和阿里巴巴名义捐的,马云是不是也在非法募捐?当然,面对"专家"提出的的法律依据本身,也自然遭到了反对者们的批判和否定。

       如果说一个网站,一个公司或者某一个不具有募捐资质的组织,"擅自"自发向社会公众募捐,更容易让人对其募捐活动的合法性引起怀疑的话,那么对于个人的"募捐"行为,我们更是很难用"募捐主体"不合法来评价其个人身上所彰显出的人性光辉与道义爱心。

       在此层面上,个人道德意义上的爱心张扬与法律意义上对行为的规范显然形成了严重的冲撞。由此,也自然引出了我们对现行法律政策规定的反思与寻望。

      总之,我们不应拒绝和否定乞丐捐款的社会意义,但将民众个人所散发出的原始爱心定义为违法的法律评判,也同样是不合适的。但是,必须承认的是,无论是商业网站还是个人的募捐,在现行的法律框架下,都已然会遭遇因其法律依据不足所带来的不确定风险。

     

    ● 募捐中的诈骗陷阱

       与一些单位、个人因其募捐资质问题引发热烈讨论不同,目前,有某些个别人利用了众多善良人的爱心,以救灾募捐之名通过网络、短信等方式进行诈骗,却是不折不扣的违法犯罪行为。

      5月13日以来,在重庆,有不少群众收到了"号召为四川汶川地震灾民捐款"的手机短信,并留下银行账号和联系人姓名,但其号码与正规媒体宣传的发送短信捐赠的号码不符。

       5月16日,在上海,很多市民收到了要求汇款赈灾的手机短信,警方一天就收到100多宗涉及"爱心捐助"的110报警。原来,这是一个犯罪团伙在进行诈骗。

       5月16日,瑞星公司监测到一个利用四川地震灾难诈骗钱财的钓鱼网站,该网站仿照腾讯网慈善频道,标题为"腾讯公益慈善基金会联合中国红十字总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为512四川地震紧急募捐",而实际上这是一个"钓鱼"网站,其公布的募捐账号是假冒的。

       5月17日,中国银监会紧急通报,称经公安部核实,部分红十字会官方网站遭非法入侵,不法分子篡改网站面向全社会发布抗震救灾募捐的专用账号,实施诈骗。

       5月21日,广东中山警方通报了两起网络虚假募捐诈骗案,犯罪嫌疑人不仅诈骗募捐款,还盗取捐款人的银行卡卡号和密码。目前,两宗案件的嫌疑人均已被公安机关抓获。

    上述以募捐名义进行诈骗的案例之所以屡屡发生,正是利用了国人对灾区同胞的爱心。虽然其行为从道德角度我们可以予以谴责,从法律角度也必然会受到严惩。但从另外一个侧面也更提醒广大群众在给灾区捐款时,应先认真核对,并以正规媒体所公布的捐助方式为准。而在通常情况下,正规的捐赠渠道,其汇款名称都是单位账号,如"中国扶贫基金会""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等,而不是以个人名义开立帐户进行募捐的(牛博网以个人姓名开户而引发的帐号风波,或许恰恰正是以此引起有关部门误解的原因)。

       上面几个案例,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因募捐引出的法律问题。或许有些问题需要我们反思和总结,或许有些问题甚至我们一时还没有现成的答案。但不可否认的是,救灾募捐带给我们的种种问题和案例,都需要我们更充分、有效的法律政策对其予以规范和完善。而面对法律的规范,无论是对于募捐者、捐赠者,还是对于更广泛意义上的社会民众来说,不仅有义务和责任遵守相关规定,充分了解和最大限度减少和避免自身在参与募捐活动中的法律风险,更有责任为推动和促进相关法律政策的完善而积极努力。 

      517团购

      感谢大家的热心提醒和帮助,目前已经找到解决方案,见最新回复。


       

    66
    支持郭沐沐 强强强强强强强强强
    三昧
    沐沐同志是好心,希望大家理解,不要误解。
    豆汁儿

    怎么捐个款还这么麻烦?!

    现在希望能找到直接、简单、有效的方法,让病人家属拿到钱。

    香香

    网银目前出了点小问题,周末亲自交给沐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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