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个人观点:
就队伍整体从大文公庙经平安寺、阳坪沟下撤鹦鸽镇,明确可以质疑:
1> 为什么不去往小文公庙至汤峪景区?那样2.5-4小时后,即可100%同外界进行通信联系。——注:油条指出,汤峪景区因山洪道路中断,此处本人欠考虑,道歉。
2> 其次,在休整一天的时间内,即使认为后面的队员有任何的“可认为的”“可能的”“希望的”情况发生,在中午及至下午14-15时,仍未见到人的情况下,在决定全天休整的情况下,为什么不返回寻找?
如果强调最为苛刻的 AA 的个人对个人负责,那么也就默认为所有人都提前对周边环境及路线进行过了解并熟记,同时也默认为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必须对队友进行协助。这样,以上两点质疑将无法应答。否则,就不能以同为苛刻的完全 AA 的要求去要求队员和领队。
就果果自己而言,穿双新鞋去鳌太,有这一理由之外,其他一切理由都已经不重要了。有人在庆幸她带的东西全的时刻,其实同样也可以假设:假设她不穿新鞋,假设她少负重,是不是就可以赶得上队伍的速度?所以,就果果自己而言,她完全不适合参与这一活动。
就腾龙户外的描述,果果同样也无法跟上腾龙户外的速度或者节奏,但不同的是,腾龙户外有等,也有返回寻找。必须承认腾龙户外这一行为的称道之处,同样也是腾龙户外的一贯行为;但不可否认的一点是,由于双方之前的特殊遭遇,也强化了对这一问题的认知。
就其他队员而言,也必须承认,他们都不得不面对着同样的抉择:我去等果果,或者我去找果果,如果出现情况或者问题,其他人也不会等我,所以我不能去等,我也不能去找。同样,换一个角度,是不是说,也可以这么去想去抉择:如果都不等果果,如果都不去找果果,那么我出现情况或者问题时,会不会也没人等我,没人去找我;所以为了不让这样的情况发生,我就必须忽悠或号召或要求其他人,需要协商去等果果,去找果果。
就恶劣天气而言,就极端环境而言,发生情况时,没有选择原路返回,那么也就是认为,天气环境还不足以造成大家放弃。同理,不足以造成放弃前进的理由,同样也不能成为放弃在原地休整时返回找人的理由。
就领队而言,仅就领队本身行为而言,鉴于领队履历,此次活动应该定位于一次明确的探路性质的结伴穿越,而且也是一次有海拔高度的重装多日穿越。就这样的活动,队员对自己的判断是必须的,也是必须对自己负责的;但领队批准其他队员参加,也就意味着领队认可其他队员的能力。
“领队有挑选队员的权利,并不做任何解释。”审核批准参加与否,不是说批准了就必须不放弃,也不是说批准了就必须全程带下来。但是否有前期拉练熟悉,是否有前半程的时间节点及强行退出约定,如皆无,那么领队就不应当放弃。
领队只能设定时间节点,及大致把握速度,每个人的个人速度及节奏,只能是由个人自己来控制。领队做为活动的召集人,因为唯有领队掌握有所有队员的联系方式,所以领队也就必须负责协调大家的交流与沟通问题。而队员自己,也必须主动同领队和队友进行交流,而不是单方向的接收信息。
有些东西是必须带的,不带不行;有些东西也是绝对不能带的,带多了就会增加负重。如何规定,如何协调,如何核准,如何应对,不仅仅是领队的责任,而且也是每一位队员的责任。任何人都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也就是说你默认了你的队友的所为。当然,领队做为活动召集者和组织者,权利更大一些。
我一直认为,完成计划的活动才是成功的活动。应变是计划的一部分。有变而未变是不成功的,未变而有变,也一样是不成功的。计划与执行的重要性,不仅仅体现在活动本身,它也体现在,一旦发生意外情况,外界救援如何实施。在无法交流与沟通的情况下,在未知状况的判断时,一定会优先依据活动计划进行,优先依据通常反应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