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
广场
相册
游记
目的地
登录
|
注册
广场
»
怀来多了只流氓兔
» 回复
↖舞↗
2013-01-27 02:49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
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
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
的。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
强奸未遂属于公诉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
诉讼法
我在梦游中......权当我说梦话,切勿拍砖,谢过谢过.....
登录517
手机验证码登录
记住登录状态
忘记密码?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
或者用以下网站账号登录517
微信
微博
QQ
豆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