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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应该建立内部举报的通道,是否含商业性质看怎么去定义了。
我个人建议如下,可能会伤害到某些人,尽管拍砖。
1.所有本着非盈利目的包车活动,需公示包车费用,需提供出司机的姓名电话,商业活动除外。就提供司机姓名电话而言,单纯的作为一个监督机制,我相信绝对不会影响到一个非营利性质的活动。当然如果包车盈利不算商业性质活动的话,当我没说。
2.活动中不得频繁阐述某某户外店,推荐新人购买装备没错,但很多不买东西的人,别老跟人家耳边腻味。
3.活动中所指定的腐败地点,需要提供详细信息,联系人与电话。
也许我说的这些话有些操蛋,但如果论坛真的不希望非盈利与商业混交的话,上述办法也许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