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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美爱自然
    爱美爱自然 2012-05-02 20:55
    本人觉得好像得换个立场说,就是应该由你们声明凡摄影活动的:被拍者的照片有可能会给上传到517,要是有不同意者,请先提出。而不是由参加的人申明。或许有第一次参加的,只想围观的。同时,你们也可以问问人家是否愿意做麻豆。抓拍了,就上传了,人家也可以不同意的。其实这是个相互理解的问题。何用动肝火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