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场 » 北京户口就是好,就是牛,什么是帝都的优越感。 » 回复 |
刘业进:从文明的视角看推动我国户籍制度改革
我们认为,我国目前的户籍制度是世所罕见新型种族隔离。这种新型种族隔离不是根据肤色、语言、民族和人种特征,而是根据出生地。世界上有形形色色的种族歧视,唯有我国以出生地为依据的歧视性独具特色。希特勒所谓雅利安人种是世界优秀人种早已被生物学家揭露为谎言,同样任何基于生物学特征的种族歧视都是谎言,经不起人类学和现代分子生物学的检验。唯有我国基于出生地的种族隔离持续时间、波及人口为世界上罕见。而自1958年正式实施这项歧视性隔离制度以来,人们的忍受程度也是世所罕见的。奇怪的是,人们不是试图去质疑和改变这种歧视性制度安排,而是,受歧视群体以钻进城市户籍获得庇护,总是追求从一个歧视性制度的受害者转而变成歧视性制度的保护者。
从最短近的历史由来来看,歧视性户籍制度出台其实具有很大随意性(从依法治国的角度来看)。1954年,我国颁布实施第一部宪法,其中规定公民有“迁徙和居住的自由”。 1955年6月,《关于建立经常户口登记制度的指示》,规定全国城市、集镇、乡村都要建立户口登记制度,开始统一全国城乡的户口登记工作。 1956年、1957年不到两年的时间,国家连续颁发限制和控制农民盲目流入城市的文件。1958年是确立我国歧视性户籍制度的标志性时点,该年1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登记条例》颁布为标志,我国开始对人口自由流动实行严格限制和政府管制,第一次明确将城乡居民区分为“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两种不同户籍,以违宪的方式在事实上废弃了1954年关于迁徙自由宪法权利。行政规章未被了宪法,还是宪法违背了行政规章?答案是后者。1975年,宪法正式取消了有关迁徙自由的规定,直至今天。1975年开始一个恶劣的先例,当行政规章与宪法不一致的时候,需要修改的是宪法而不是行政规章本身。
为什么需要加快改革户籍制度,并最终把户籍制度改造成一项单纯的人口登记信息制度呢?不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经济增长,也不是因为这样做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不是因为任何这样或那样的功利主义目的。而是,这项制度违反了自然法。秋风一再宣讲,法律不是制定出来的而是被发现出来的。当一项法律文本所明示的规则吻合了自然法,它就是真正的法,否则都不能称为具有合法性的法律。1958年的《条例》从字面上不仅违宪,因而无疑需要从维护宪法的高度予以纠正。更根本的是,《条例》违反自然法。有一些人类普遍性事实(UP),就像平克尔所说的普遍语法(UG)一样,是文明的一些基本特征事实。文明的进展是一个人类合作的秩序不断扩展的过程。这种扩展借助于(1)人口的自由流动(2)财产权利(3)远距离贸易和此后更一般的制度化自由贸易。围绕着这几项重要基础性条件,此后有形成了一系列复杂的支撑和辅助性制度条件。许多论者尤其是经济学家或给出一些功利主义论证,寻找户籍管制与否和经济增长之间的数量关系,以此证明放松户籍控制的经济效应。这种证明的错误之处在于,这种合理性检验并不坚实,“理性建立的东西也以被理性摧毁”,如果某个类似的数量检验普遍证明某种类似人口控制措施有助于政府偏好的政策目标,我们是否应当采纳?在人口自由流动这一人类普遍性事实特征问题上,任何短期的功利主义理性证明都是苍白的。福格尔证明美国南方的奴隶制其实比自由农更有生产效率,今天有哪个国家和地区因此要求实施奴隶制?一千个效率的理由都不能让一个现代人重回奴隶制(北非独裁者卡扎菲可能是个例外)。对于文明的普遍性特征事实,人口的自由流动不能为任何功利主义计量模型检验来证实和证伪,也就是说二者不相干。当然不能用以证明并不是说没有那些效应产生。在经济学家中,诺斯就从效率逻辑走向进化适应范式。如诺斯所做的经济史的制度考察,非人格化交换关系的扩展 (the transformation from personal exchange to impersonal exchange )乃是经济增长和文明成长的主线,他此后的进一步研究又发现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open access social oder)是发达经济体的核心特征,全世界不过两打左右的国家和地区称得上开放进入的社会秩序。在所谓Open access orders, exhibit systematic competition, entry, and mobility; they also foster thriving markets and long-term economic development. 看来,包括人口在内的各种要素的mobility,当然归根到底是人的mobility构成开放社会及其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条件。
改革户籍制度,回归户籍的人口登记信息功能,推动人口自由流动,不仅仅出于经济增长和化解社会冲突,更是源于自然法的要求使然,从根本上讲是文明向我们召唤,让我们从此告别野蛮,从封闭走向开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