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队,心中永远的痛

1. 无知者无畏

2. 积重难返

3.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4. 召集领队,我心中永远的痛

5. 领队召集,想说爱你不容易

 

 

其实我是一直想写一篇户外运动中关于领队责任的帖子的,一则感慨领队的辛苦,二则遗憾国内法律的缺失,所以在《新疆行》中原本就有这样的打算。无奈诸多事与愿违,每每被事务缠身,又因为自身法学水平有限,难以进行实质的探讨。于是,此文最多从个人道德角度粗谈户外,以及其中的形色人等。道德本身软弱,它多发自主体自身,通俗点说就是人的良知,以此来约束自己的行动。德行高者通达“慎独”,德行低者多为“败类”,但无论如何,它对大众的约束力远逊于自己的远亲——法律——那最终的“底线伦理”,于是,在户外“底线”缺失的时候,我们姑且只能以道德来将心比心,也许今天道德至多作为舆论的工具,但终究有一天它会被认可成为大众的共识,从而化作更高一个台阶的“伦理底线”。

 

1. 无知者无畏

尽管新人未必抱有这种态度,但是类似的行为多少会在无意间表露出来。从一个过来人的角度看待,新人的种种做法无可厚非:贪图玩耍、忽视纪律、缺少技术。这一切因素都可能导致危险发生,实际上确实又难以克服。这一切不难理解。任何人进入一个户外领域,还带有浓厚的兴趣,自然会被眼前一片和谐、欣欣向荣的景象吸引:悉数美景、刺激经历、豪爽驴友。这一切都可以让人产生指点江山的豪情,没准还会有激昂文字的逸致。这有什么错误么?人,终究在骨髓里刻有了本能,趋利避害,避重就轻,我想对新人一味的指责多数难以奏效,很少有人会在甘之如饴的时候未雨绸缪,再说,新人对户外的危险能有几多了解几多预测,更何况是预防呢?看经验,看手册,也许这是一个理直气壮的回答,但是暗地里扪心自问,这个回答是不是有点霸气?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即将步入户外门槛的人,很难算得上内行,那么别人的经验和明晰守则即便背记再多,在面对实际问题时,尤其是突发事件时,能有多少帮助?这里要说明的是,别人的东西拿来学习并非无用,而是需要明白那并不是唯一的答案,至多仅仅能够算作打了折扣的答案。

再也不要频繁拿那些伤亡事故赘述了吧,很简单的道理:“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这还算做轻松的警示,待到水大,自然“淹死的多是会游泳的”。那些事故中的例子,新人老人都不缺乏,那么事故的警钟到底为谁敲响?我们可以说新人缺乏经验,不懂得保护自己,容易受到伤害;老人则经验丰富,懂得自保,从而敢于挑战极限。所以随着新人由幼稚到成熟,事故便由伤残进步到死亡。这样说来事故的教训已不再能一概而论,而是各有针对和侧重。

行文至此,新人所要面对的真正问题才浮出水面:如何在户外中成熟?这不仅包括技术的熟悉,还有心智的积淀。从技术层面说,他人的经验不可忽视,但更重要的是如何为我所用,这也就是我以前强调过的反思,反复的揣摩与尝试,最终找到适合自己的方法来应对问题,这样才化作自身的技术。至于心智的积淀,则更需要广博的思考与长久的磨练,从某种角度说,可以看作是技术成熟的升华吧。在户外中,每个成员面对的不仅仅是自然,还要面对队友,面对自己。简言之,技术、交际、目的。所以,如何协调三者的关系,则是需要每个户外者孜孜探寻。

对新人来说,这一切未免过于复杂,只可惜凡事少有捷径,要想在户外中成熟,唯一的办法就是去做。运用自己的反思所得,决然去做。Just do it! 不要奢谈危险吧,它远没有想象的可怕。很多时候危险实为止步不前的威慑,而非受到伤害的原因。

 

2. 积重难返

“老驴”其实是有很大毛病的,明白点说就叫做虚荣心。“自己走过什么什么地方,条件多么多么艰苦”似乎已经成了很多驴子的口头禅,似乎不如此便不足以印证自己的资历,当然很多时候我也不能免俗。而新驴们,面对这些人的口吐莲花大多心生敬仰,除此之外顶多还有对“老驴”这一资格的向往,剩下的,则是一地鸡毛。于是乎,驴子在虚荣与自我虚荣中拉开了权威竞赛的帷幕。装备好、路线多、技术高,这些就为主人的颐指气使增添无穷动力。“老驴”真的就是这个样子么?

老实说至今我不确定怎么算做“老驴”,更不确定自己是否可以恬列“老驴”的阵营。尽管自己“户龄”两年有余,走过两条“国家级标志性线路”,但仍然有很多地形尚未涉足,而且自己对户外并不热衷,或者说兴趣不大。那么“老驴”到底如何界定?在我看来,只要合适的人走合适的线路,就可以算作“老驴”了吧。

证实我这种观点的例子不多,因为这样的“老驴”大多没有什么看点来吸引眼球,或者传出故事脍炙人口。然而,每一个成功完成线路的人在我看来都符合自己给出的定义,所以“老驴”又是数不胜数。在逻辑学上,这种观点实际上是个笑话,因为它不可以被证伪。但是,我想这一观点的意义大于它的逻辑,即每个人要给自己以合适的定位。

吃小米的命,可以努力点去吃大米,但不要妄想一步登天去吃珍馐佳肴,道理大概有似于此。了解自己各方面的优劣,找出适合自己特点的线路,在走路过程中逐步弥补不足发挥优势,向下一个阶段的线路准备,这应该就是我想说的完整语言。有时候我们太心急了,有时候我们太虚荣了,有时候我们太幼稚了。不要以为自诩的“老驴”就可以避免窠臼,事实上很多事故恰恰就发生在这些人身上。天使的光环与地狱的阴沟,有时仅仅间隔毫厘。如上文所述,我们应该协调好各方面的关系,失败了,老人都不可幸免;成功了,新人同样可以取得进步。单以自己为例,跑步不过两千,单凭体力很难达到召集队员的最低标准,但是耐力足以弥补体力的不足,同样可以走完经典线路。而体力达标,也只能算是“定心丸”中的一味药剂,去年的库布齐、今年的多雄拉足以使思考者唤醒应有的反思,而不仅仅是媒体披露的一星半点。

那么,到底是因为“老驴”而资历,还是因为资历而“老驴”,这是我们每一个人,尤其是刚开始涉足户外的人需要细细体味的。

 

3. 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上文赘述,其实与本文主题并无太大干系,但是作为最基本的一环,每个新人与老人都应该明白自己的特点,明晰优劣,寻求对策。也正是从这个“两种极端”的模型中,明白为什么每次活动总是会或多或少出现问题,更重要的,是思考者找到解决问题的妥善方法,而不是喧嚣争论之后一切恢复风平浪静,直至下次硝烟再起。

户外活动一般以小队为单位,或六七人,或十数人,我所见过最多的活动有四十余人参加,已经达到一个加强排的规模,当然这种活动已经基本限制在腐败范围,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的。那么作为一个正常或者偏向自虐的小队,人数规模往往偏向压缩,只有这样才便于组织协调,解决突发事件。本着这样的实际需要,小组设置基本简单明了:领队一人、收队一人,以及小组成员若干。当然设置有时会多少出入,譬如设置副队,领队与收尾角色重叠。总之,小组的设置力求简单明了,高效专一。有时这样的设置同样会带来问题,最明显的就是队内民主的缺失,但在实际活动过程中以民主换效率又是最直接而常见的方法,因为决策的失误可能导致人员的安危,而民主的缺失一般只会让队员觉得活动不能尽兴。如果在两者之间进行权衡,我想多数人还是会选择前者吧。

由此,如果要解决组队问题,我想基本的应该是以成员特点为依据进行小组设置,活动计划力求民主制定,以及活动过程中突发决策的高度专一性。这样的组队原则并不是说没有缺点,它只是解决户外活动过程中问题的最合理原则。因为我们应该明白:任何活动只能力求整体收益最大化,而不是完美无缺。

 

4. 召集领队,我心中永远的痛

作为非商业化的户外活动,每个人都是缘于兴趣,共同的目标将人们聚集在一起。然而聚集方式不同,也就招致小队不同设置之间权利与义务的不均衡,所以此处特别划分两面以分别探讨。

召集领队,可以视作新人怀有某种意向,邀请老人带领前往。作为商业化带队的前身,召集领队模型十分具有探索意义。尽管现阶段这类活动较少,但在实际活动中这种因素并不缺乏,于是本文也就把它当作一种活动模型提出。

召集领队模型,动力来源于队内成员,由于成员缺乏相关线路的技术要求与实际经验,就必须依靠他人来提供相关条件。那么在这种模型中,领队是以雇佣身份参加,尽管我们不能排除领队本身的兴趣在内,但从根本上看领队是以活动终结后获得的预期声誉作为回报。那么在实际活动中,队员的需求往往高于领队的决策,这就增加了领队执行其功能的难度。如果活动中出现领队与队员的意见分歧,两者至少具有对等的话语权,甚至后者会高于前者。那么当队员自行其是而发生意外时,领队应当附有怎样的责任,这就远远超出了法律与公德的制约范围。就我个人而言,倾向于把这种模型下的领队职责规定为技术与经验的有偿提供。于是领队在履行明确的活动计划中,有义务劝诫与引导队员的活动,明示可能的危险与收益。这就有似于抗战时鬼子抓老乡当作向导,至于被领进村庄还是共军的伏击圈,只能由鬼子自行承担责任。

在实际的活动中,情形并不像上文那般明朗。尤其对于同为老人参加的活动,领队更加难做。由于队员已经具有足够的技术与经验,那么在双方意见分歧时队员很有可能将领队架空,甚至弃之不顾,我想这莫过于领队最大的悲哀了。道理很明显,尽管我们将每个小组成员视作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但并非由成员承担完全的意外伤害责任,领队在这时往往难辞其咎,因为他的义务履行失职。然而,我们却很少考虑这种情况下领队的义务是否合理、权力是否得到保障。商业队伍可以有明文的规定甚至合同依照,但是在召集领队模型中,获得声誉可以作为领队正当的权力么?

 

5. 领队召集,想说爱你不容易

领队召集,则由领队确定目标,召集队员。这种模型最为常见,但是其中关系更为复杂。

在这种模型中,组队的动力来自领队的需求、成员的兴趣两方面。由于领队提出了既定目标,那么它之所以招人,是用以克服自身前往难以解决的问题,例如个人经费过高、单身一人缺乏气氛,于是队员对于领队具有功利性需要。另一方面,队员参加活动,首先取决于队领队预定目标的兴趣,以及被动的功利性需求,当然这里已经不仅仅是费用与气氛,有时还有技术与经验的需要。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领队与队员各自的需求相对上一种模型更为清晰。接下来需要关注的就是一方需要的权力是否与另一方提供的义务是否对等。在这一点上,领队的需要是主动的,较少的,而队员的需要则是被动的,较多的。只有当双方权利义务的差异可以对等时,才可以视作双方达成双赢。

仅以上面提到的要素来表示,可以表述成: 领队的主动需要(均摊费用+气氛)-队员的需要(主动技术与经验)=领队的服务(技术与经验)-队员的服务(均摊费用+气氛)

如果双方认可了这一公式,就可以将此次户外活动视作公平的。正是从这一点出发,我个人认为领队有义务对队员的技术经验进行指导,而且应该具有很大的耐心与毅力。如果说领队仅仅因为一些困难,甚至是自己觉得不爽就失职或者丢下队员独自行动,这已经是对队员的不公正对待。因为在这种模型中,队员由于缺乏技术与经验支持,已经无法与解决了问题(费用+气氛)的领队具有平等的话语权。

我想,在最近遇到的一些活动问题中,是否可以用这种模型的标准来评价领队是否称职,那么很多问题就可以明了。尽管这只是我个人的主观想法,但它应该具有了一定的代表性。或许我们的每次活动都会存在一些技术问题,这些是可以通过实践进行改进的,然而更根本的,在一支队伍中什么样的角色应该起到什么样的作用,则更值得我们关注。套用一句话,社会问题需要体制的改进来解决,那么户外运动中的问题,不仅需要实践来发现,还需要角色设置的进步以求从组织层次上得到根本解决。

 

 

 

最后给爱好户外的每位友人一点建议:户外活动不仅涉及到大自然,还有人际关系与自我心态,如何协调好这三者完全在于个人修行。户外事故的发生,多是由于失职、负气或者自大,真正能够冠以“意外”的事故,确实少之又少。学会协调好各种关系未必能让人免于意外,但至少可以最大程度的避免。

 

后记:本文只是两年来参加活动的一些感受,抽出一些时间做了些粗略的总结与评价,其中有很多问题不曾涉及,例如户外中存在的目的差异与小团体现象,也有很多问题观察的未必正确。而自己的一些观点,也不过是仁者见仁罢了。本文提出的主要目的,还是激起户外爱好者的反思,能够把这一活动更加搞好。我所看重的已经不再是学习层次,而是要在学习与实践基础上的思考,因为现在国内的户外活动缺乏法律依据,每次的案例都存在道德角度上的不合理现象。因此,只有户外的每一位成员多多反思,相互交流,从道德上达成共识,才能更好的促使今后相关法律的制定与实施更为合情合理。如果本文能够达到这一作用,吾愿足矣。

智能BC发表于2012-03-04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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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itty-小寒

    弯弯绕的表达……表看不懂晕

      呵呵,五年前写的东西了,现在时过境迁,很多东西都不同了

      呵呵,对这个话题满感兴趣,看的时候没注意到是游记,失礼了抱拳憨笑

      应该算是讨论吧,跟别人走和自己带队的一些感受与思考,嗯
    小棍

    引人思考